| 编号:GPA ADD 3/CP/26 |
| 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就香港渣甸山毕拉山道111号十个停车位的使用许可提交报价书 |
| 说明:使用许可资料简述如下: 用途: 只供私家车停泊,而该等私家车须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该条例下任何规例及任何修订法例的规定而领有运输署署长签发的牌照获准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 使用许可期: 按月计算,最长为期至二零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包括当日),由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直至按使用许可协议大纲条款及条件终止使用许可为止。 [竞投人必须为毕拉山道111号的住客或租客] |
| 招标公告、投标表格和租约大纲:可向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9楼点击登录查看索取,或从产业署物业网https://www.gpaproperty.gov.hk/tc/index.html下载。 你亦可从这里下载整份文件。 |
| 查询:陈嘉杰先生 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 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9楼 电话号码︰3842 6727 传真号码︰2827 1891 |
| 实地视察安排:None |
| 截标日期/时间: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二)正午十二时。 逾期递交的报价书一概不获受理。 |
| 递交投标书:竞投人必须把报价书放入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地下大堂的点击登录查看报价书收集箱内。 |
| 备注:政府不一定接纳报价最高的报价书或任何一份报价书,并保留权利,可与任何竞投人商议批出使用许可的条款及条件。 批出使用许可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即产业署物业网https://www.gpaproperty.gov.hk/tc/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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