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 | ||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02****-018242-1 |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东莞市****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 定标前答辩会议时间及地点”修改为:
原文:
| 8.3 | 定标前答辩会议时间及地点 | 定标前答辩会时间:如果需要召开,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且定标前至少2日历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 定标前答辩会议地点:如果需要召开,在定标前至少2日历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 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留意相关通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意事项:定标候选人按通知要求派出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意一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参加答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定标办法)。 |
现文:
| 8.3 | 定标前答辩会议时间及地点 | 定标前答辩会时间:如果需要召开,在定标前至少2日历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 定标前答辩会议地点:如果需要召开,在定标前至少2日历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 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留意相关通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意事项:定标候选人按通知要求派出拟在本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意一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参加答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定标办法)。 |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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