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客运段呼和浩特市客运生产综合办公楼办公区域宣传文化建设(多媒体电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 点击登录查看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浩特市客运生产综合办公楼办公区域宣传文化建设(多媒体电子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近2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不少于2项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经营状况,提供2023年至2025年内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 年 10 月 30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1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行号:****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发布。
****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 一 | 1 | 包头客运段呼和浩特市客运生产综合办公楼办公区域宣传文化多媒体电子设备 | 多媒体电子设备 | 项 | 9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呼和浩特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