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新设控股合资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我方拟与注册地为广州的民营企业共同新设控股合资公司,开展合作经营,属于国企股权投资项目,不收购存量股权。 本次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全套非诉法律服务。 | ||
| 开始时间 | **** 18:00 | 结束时间 | **** 18:00 |
| 序号 | 采购范围 | 数量 | 单位 |
| 1 | 为新设控股合资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含法律尽调、文件起草审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 1 | 1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需求 | 1. 法律尽职调查:对广州合作方单一主体开展全面法律尽调,核查主体资格、股权、资质、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对外担保、涉诉处罚、劳动用工、关联交易等,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列明风险及应对方案。 2. 交易全流程法律咨询:全程提供交易架构、出资安排、公司治理、股东权责、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股权退出等合规咨询,对项目程序合规性进行论证。 3. 交易文件起草与审核:起草并多轮修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文件;参与商务谈判,对对方修改意见进行法律审核,完善全部交易文本,满足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4.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符合国资投资管理要求的正式法律意见书。 5. 配套辅助工作:配合答复决策评审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新设公司工商设立法律咨询,交付本项目全套法律服务电子底稿。 |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须按本项目情况提供报价函,报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费用构成:列明本次服务各项组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资料检索费、通讯费等; 2. 收费方式说明: ①若采用固定总价:直接列明总价; ②若采用分阶段收费:列明各阶段收费节点、对应金额,同时注明本方案下预计最高收费总额; - 重要提示:无论采用何种收费模式,方案列明的最高收费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 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 报价函中需明确:报价包含全部服务内容,除后续正式委托合同另行约定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 特别声明 | 本次询价活动仅用于采购人了解最新市场情况,不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采购活动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敬请关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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