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儿童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儿童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351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其他商务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儿童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基于院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应信息一体化发展需求,满足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发展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 1 | 3510000.00 | 标的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基于院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应信息一体化发展需求,满足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发展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此项评审满分为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根据财库(2026)2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2.00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得22分。 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0.5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 0.2分,减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文件予以验证,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软件功能截图等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人需保证所扫描的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材料未体现或不能充分证明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 3 | 技术方案 | 10.00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分析、需求分析、总体架构设计、平台升级改造、系统质量保障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5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12.00 |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诺、实施组织、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管控、调试方案、验收方案、应急保障、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和文档管理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以上10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0.2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售后培训方案 | 10.00 |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技术故障问题解决、应急处置措施、培训方案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5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功能演示 | 20.00 | 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中带“★”的要求提供演示视频,一共10条,演示方式为视频实体系统操作演示,不可用文档、PPT、网页等其他方式演示录制(介质:U盘,格式不限,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开标现场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满足一条得2分,全部满足得20分。 |
| 7 | 企业服务能力 | 4.00 | 1、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SPCA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5级得2分,四级及以下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8 | 项目团队 | 7.00 | 为保证项目交付专业性,项目组人员配备贴合本项目实施需要,分工搭配合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人,相关证书仅作为人员专业能力佐证,人员不得跨子项重复计分。 1.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1分;具备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得1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1分;本项满分2分。 3.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项目团队成员:持有下述证书之一的,每提供1本有效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证书清单: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 备注:1.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佐证材料的,本项不予计分。 |
| 9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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