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高阶智能服务系统(小重2.0)研发算力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资金已落实。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高阶智能服务系统(小重2.0)研发算力服务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研发费用-对外技术合作模式,继续续租小重在用的6台阿里云H20 GPU算力服务及配套的存储网络网关等资源,保障小重2.0研发阶段的算力需求。 | |
|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购买物为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或其他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车机语音大模型(小重1.0)研发算力建设项目使用阿里云算力环境,本次小重2.0研发继续续租当前在用的阿里云算力服务。) | |
|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 |
|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
| 2、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3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3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8.公司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9.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1.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2.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 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须具备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五、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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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济南市****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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