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 开福区****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信服城市运维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一)安防服务: 1、负责中心治安、防火、防盗、防诈骗、车辆出入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配合办公室协助处理发生在中心内的突发性事件。 3、负责办公室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门卫管理、中心巡查、办公室组织的公开会议登记工作。 3、依法办事,文明执勤,竭诚服务,不得与内职工发生冲实或产生过激行为。 3、熟悉办公室及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对外来人员及外搬物品做好记录及控制。 配备保安人员年龄18-55周岁。保安队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筛选,并取得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形象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二)水电管理与维护 1、负责高低压配电间管理及维护维修,全天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严格按照《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高低压设备的操作。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2、负责中心内水、电的日常巡查,发现水、电故障及时维修,遇险必出,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跑、冒、滴及偷电、漏电现象。 3、负责配电间设备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熟悉中心基本情况,如消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水电设备分布情况等。 5、负责按季度做好水电能耗分析报告。 6、负责办公室指定的日常维修及有偿维修。 7、全年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办公室满意度80%以上。 8、水电维护维修人员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三)保洁服务: 1、范围:办公楼的过道、厕所、会议室、档案室、领导办公室;办公楼安装的防护窗、厕所、前坪与花坛等;中心内所有绿化地带、室外活动场所、道路、中心内的生活垃圾清运等;垃圾站的维护与管理。 2、服务要求 (1)主干道保洁:路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落叶,无砖头石块,无纸屑包装袋,无瓜皮果壳,路灯杆擦拭干净,无乱张贴,路旁指示牌、护栏、宣传橱窗擦拭干净。 (2)公共卫生间:大小便池洁净,池内无粪迹尿垢;地面干净无水迹,墙面门窗无灰尘。 (3)垃圾桶:定期冲洗,外观无污染,桶内垃圾不满溢。 (4)楼梯、门厅、公共走道,楼梯扶手,玻璃无灰尘,楼面台阶、过道、门厅无灰尘,地面整洁。墙面无鞋印字迹,墙角、顶棚无蛛丝网。 (5)室外绿化带、草坪与地面:及时清除枯枝败叶,无白色污染物等。 (6)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及时跟踪保洁,地面按要求拖洗,无烟头纸屑等杂物门窗明亮,墙角无蛛丝网,清洁时不得翻动各类文件,不可扔掉任何写有字迹的纸张,办公用品轻拿轻放。 (7)配备保洁人员不少于 2名。 (8)每月负责全面消杀1次。 (9)保洁日常耗材及工具由采购人提供。 (10)医疗、实验用垃圾因属于专业处理类,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四)绿化维护与“除四害”服务: 1、及时清除绿地内垃圾、杂草,保证草坪无杂草,绿地整洁、美观。 2、按时做好灭鼠投药工作。定期做好灭蟑螂、蚊、蝇和白蚁的消杀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达标范围内。 3、定期浇水、施肥、剪枝,做到树木无枯枝,确保绿化成活率98%以上。 4、配合做好外来人员及办职工自觉遵守中心绿化管理制度。 5、根据需要做好中心内花草树木移植;四季养花布置。 6、协助办公楼室内绿化布置工作。 7、绿化维护人员有一年以上的园林绿化经历,有一定绿化经验和园林技术。 8、绿化耗材及工具费由采购人提供。 (五)物业服务要求 1、工作质量及时效 (1)对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能主动、按时完成,并能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与办公室保持高度一致,有主人翁精神。 (2)对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反应迅速,完成任务快、质量高。 2.人员配置要求(1)对物业管理公司聘用人员的要求,持证上岗,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听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物业公司所聘人员的任何纠纷均自行解决。 (2)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3)人员要求:总人数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安员5人、保洁员3人、前台1 人。 1)按要求统一着装,工作状态好。 2)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打架等不文明的行为。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个人从业素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 3)员工内部团结合作,无影响安定团结的现象出现。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4.其他要求1、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2、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照价赔偿 3、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6、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文明礼貌、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和合格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力。 7、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健康状况无传染疾病,仪容合格。 8、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按时收发,准确投递,不出差错,答询耐心。 9、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中心名誉,和办职工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10、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在中心食堂就餐,费用自理,不得在中心内另外自行开火做饭。 11、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公用水电费由办公室承担,除办公室本部外其他单位需付费的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抄表按办公室规定定价计费并收缴,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指定对接部门。 1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3、物业公司应加强物业管理,密切配合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开展。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43c5cdac-****-6e0b6d799 76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后,次月30天内支付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信服城市运维发展有限公司:****99493)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开福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服务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服务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合同服务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5.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6.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7.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10.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11.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5.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6.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7.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8.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及资料。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既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按照考核细则扣除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 5.甲方强制干预乙方服务或管理,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认可乙方的服务及管理不达标。 6.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视甲方付款时限有权暂停服务至逾期服务费支付到位为止。 7.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8.如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上述合同服务期限****至****为系统自动生成,无法更改,本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至****。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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